我院组织船级社认证后首次质量体系内审工作
10月29日至30日,我院在全院范围进行了质量体系内审检查工作。这是我院自2013年5月通过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认证后,首次开展的质量体系内审工作。
此次内审,我院由副院长曹大文牵头,组成两个审核组,严格按照院质量体系运行相关文件、规范,对全院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内审首次会上,曹院长向各所室负责人、项目负责通报了前期野外施工现场检查结果,就野外施工现场存在的野外巡检记录不完善、施工原始资料记录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各项目负责也结合工作实际,就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后,两个审核组分别对我院相关所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进行了检查,着重对我院正在开展的正宁县罗川东井田勘探、宁县付家山煤炭详查、瓦岗川煤炭资源普查、宁县和盛-泾川县荔堡煤炭普查等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审核。在物探所,审核组重点对物探野外施工中的爆炸物管理记录进行了检查,要求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爆炸物领取、发放、使用等程序的记录,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爆炸物管理工作滴水不漏。
经过为期两天的内审检查,10月30日下午,我院召开末次会议,副院长曹大文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不足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总工程师、副院长王德祖作为管理者代表,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院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野外施工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巡查监督,对施工中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情况要及早发现及早处理,确保施工原始资料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