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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制度细化项目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11-13 15:18:00 来源:甘肃煤炭地质勘查院

我院出台制度细化项目检查工作

 

        为使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进一步提高项目工程质量,推动地勘中心工作有序进行,我院在及时总结项目开展情况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近期,经过充分讨论研究,我院制订出台了《项目检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我院地勘项目检查工作的目标、程序和责任。

 

        近年来,我院作为全局地勘主业的牵头单位,承担了多项国家、省级煤炭资源重点勘查项目,承揽了多个社会性地质项目。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在大力引进技术人才的同时,采用跨部门成立项目组、野外施工交替进行等多项措施,总体上保证了地勘项目的进度与质量。但是,技术人员的主要精力集中在设计编制、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室内工作上,野外施工巡检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与质量。

 

        2013年,我院通过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独立认证后,按照质量体系要求,组织院内部开展了多次质量体系运行检查,对地勘项目从立项设计到编制报告的全部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地勘项目质量水平,此次出台的《项目检查工作细则》中,我院明确了地勘项目开展过程中每个环节监督审核的具体分工和要求,从上到下层层分解任务、步步明确责任。规定项目检查工作中,由院总工程师和主管质量副院长牵头,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科和总工办的监督职能,对我院承担的各个项目进行定期巡检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加强地勘项目的程序管理和规范管理。其中,院总工程师对项目室内工作要随时进行检查,野外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在施工中和结束时各进行一次检查;主管质量副院长要对项目全过程中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至少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巡检;质量管理科与总工办要根据部门职能,定期对项目进行野外安全质量巡检、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