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曹大文带队到野外检查工作
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检查工作细则》,6月上旬,我院总工办、安全质量管理科工作人员在副院长曹大文带领下,再次前往陇东项目施工现场,对正在施工的“宁县付家山勘查区详查”、“宁县和盛-泾川县荔堡勘查区普查”等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检查和野外验收。
近年来,我院作为全局地勘主业牵头单位,承担了国家、省上下达的多个大型煤炭资源勘查项目,由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我院在大力引进技术人才的同时,采用跨部门成立项目组、野外施工交叉进行等多项措施,有效保证了地勘项目的进度与质量。但是,由于骨干技术力量接续不足,青年技术人员仍需锻炼成长,全院主要精力仍然集中在设计编制、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室内工作上,对野外施工的巡检、督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率。
为使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今年年初,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我院认真总结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编制出台了院《项目检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地勘项目检查管理工作的目标、程序和责任。该《细则》明确了地勘项目开展过程中每个环节监督审核的具体分工和要求,从上到下层层分解任务、步步明确责任,由院总工程师和主管质量副院长牵头,充分发挥质量管理科、总工办的监督职能,对我院承担的各个项目进行定期巡检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加强地勘项目的程序管理和规范管理。
此次检查中,检查组重点对“宁县付家山勘查区详查”、“宁县和盛-泾川县荔堡勘查区普查”两个项目的物探(地震)施工安全、钻探施工安全、钻探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复检。同时,检查组对原始班报表、简易水文观测、岩心鉴定、岩心采取情况等进行了野外验收。
(党工人事部 石磊)